聖巴西略(希臘語:Μέγας Βασίλειος,拉丁文:Basilius Magnus,或Καισαρείας Βασίλειος,Basilius Caesariensis,約330年-379年1月1日),或譯巴西流、聖大巴西略、大聖巴西略,該撒利亞主教,4世紀教會領袖。與拿先素斯的貴格利和尼撒的貴格利並稱加帕多家教父。在羅馬天主教會尊為教會聖師。
約330年,巴西流生於該撒利亞加帕多家的一個富有而敬虔的家庭。其父老聖巴西流,母親聖伊美利雅,祖母聖婦長馬克利諾,長姊聖女馬克利納,弟弟女撒的貴格利,以及彼得,色巴思(Sebaste)主教。有歷史學家認為東正教的聖女Theosebia是他最年幼的妹妹。
幼年時,巴西流隨家人遷往本都(Pontus);但他不久就回到加帕多家與母族住在一起,因而他有可能由其祖母撫養長大。
巴西流在君士坦丁堡及雅典學習,四五年間,他結識了同學拿先素斯的貴格利,並和未來的皇帝尤里安成為朋友。他們都受到俄利根很大影響。
在雅典期間,他開始了對宗教的嚴肅思考。他尋訪敘利亞和阿拉伯的隱修者,學習敬虔熱誠,以及如何以苦修戰勝肉體。
此後,他擔任本都的Annesi附近的一家女修院的院長。其時,他母親伊美利雅已是寡婦及其長姊馬克利納等都在那裡度敬虔禱告的生活。色巴斯的優斯塔修當時已在本都隱修,因此受到巴西流的尊敬。然而他們在教理上存在分歧,導致他們兩人漸行漸遠。在360年君士坦丁堡的會議上,作為半亞流主義者安居拉主教巴西流的隨員,他與堅持「同質」(homoousia)者一起共同反對亞流主義。與亞他那修一樣,他也反對馬西頓派。
巴西流因為他的主教Dianius簽署了Rimini會議所定的信條而與之決裂,直至Dianius逝世前才與之和好。巴西流在365年成為該撒利亞長老,這可能是他上司優西比烏(並非教會史家優西比烏)的請願的結果,因他們希望以他的智慧反對人多勢眾,又有皇帝瓦林斯支持亞流主義者。
370年,巴西流接任優西比烏成為該撒利亞主教。由於該撒利亞教區的重要性,其主教是本都當然的督主教。他不僅熱衷於正統,對於對手的優點他也不會視而不見。為了和睦的緣故,他在不犧牲真理的情況下可以妥協放棄正統所使用的術語。瓦林斯千方百計地要把亞流主義引進他的教區,而他則盡其所能抵擋。皇帝有意將他放逐,可是最終沒有下手。
為了使教會擺脫亞流主義,巴西流亦曾向西方教會尋求支持,也得到亞他那修的幫助。然而在聖靈的本質上,巴西流遭到了質疑,儘管他也認為聖靈與父子本質相同,但出於東方教會的傳統,並不使用homoousios一語。因為這一原因,約於371年時,他遭到修士中極端分子的非難,而亞他那修則為他辯白。他與優斯塔修因教義上的分歧而引致猜疑,而另一方面,他對極端的「同質說」感到不快,在他看來,這是復活的撒伯流主義異端。
巴西流生前未能親見教會擺脫意見分歧的困擾,也沒能看到他在東西教會之間的努力取得成功。他染上肝病,而他的苦修生活加速了他的早逝。
他曾在該撒利亞建立救濟機構,作為救濟院,醫院和收容所。
聖額我略·納齊安(希臘語:Γρηγόριος ὁ Ναζιανζηνός,330年,小亞西亞阿里安祖特斯-389年1月25日,阿里安祖特斯),或譯格列高利·納齊安、拿先素斯的貴格利,中國大陸天主教會譯為額我略·納齊盎,台灣天主教會新譯為國瑞·納祥,是4世紀教會教父、加帕多家教父的第二號人物。在天主教內與聖巴西流的紀念日同為1月2日,並且兩人都為捍衛三位一體教義作出了卓越貢獻。
聖額我略‧納齊安的父親是納齊安地區的主教,一直接受古典學術和宗教學教育,與聖巴西略在雅典為同學。兩人曾為捍衛奧利金學說,共編寫《奧利金著作摘編》,之後在父親的影響下362年受神職。額我略曾任司鐸和主教,但都是在不情不願的情況下接受的。
在379年巴西略死後,聖額我略‧納齊安擁護尼西亞議會小亞西亞派成為代表人物,並宣講教義。他一方面以精通《聖經》為出名,另一方面致力與捍衛正統教義。380年君士坦丁堡主教狄莫非盧斯被廢,另外在新皇帝狄奧多西一世賞識下381年君士坦丁堡議會準備任聖額我略‧納齊安為君士坦丁堡主教。就是在這次公會議上批准了聖額我略‧納齊安所提出的三位一體論,被記入《尼西亞信經》中,使正統思想大勝亞流主義。之後,貴格利就辭去宗主教一職並隱居於加帕多家了。
額我略似乎以捍衛者的角色來固守三位一體的教義。他強烈反對任何否認或扭曲父、子與聖靈在本質上為一,但有三個位格的異端,包括所有的次位論、三神論與撒伯流主義。 這也是他三位一體論一貫的基本立場,他的主要論述有:
認為救恩本身必須依靠一個神聖的本質或實體,以及這個本質有三個獨立,且分量同等的分享者,才能成立。
使用ousia(質)與hypostasis(存有或位格)的觀念來解釋神三而一的觀念。雖然三個位格,在本體上都相同(homoousios),但祂們並非完全一模一樣,他習慣使用社會類比(亞當、夏娃與賽特)來解釋這點。
把存有或位格(hypostasis)解釋為一種關係。他認為在三位一體裡面沒有「三個存有」,而是有「三個關係」。額我略使關係具有本體的身分。在一神的裡面存有,父神、子和聖靈都有各自的的獨特身分。父神的獨特身分在於祂是子的出生者,也是聖靈由出的源頭。子的獨特身分在於祂永恆從父神受生,成為父神的公開形象與代表。聖靈的獨特身分則在於,祂永恆自父神由出,成為父神的智慧與能力。由此論述來看,那麼神的三個位格,不可以視為個別的自我,作為獨立意識與意志的中心,而是在一個存有的實質團體裡,有著互相依存的真實關係。
認為必須承認聖靈本身是聖潔的,因為祂有「神聖尊貴的本性」,與父子不可分。他主張聖靈所受的榮耀、尊貴和敬拜必須和父子相同,並且祂必須與父子「同等」而非次等。其所持的理由來自:(1)《聖經》見證聖靈的偉大、尊貴以及祂作為能力與廣大;(2)聖靈與父、子同工;(3)聖靈與父、子的關係親密。 額我略認為只有聖靈是神,才能合乎基督教的信仰。但聖靈既不是受生的又不是非受生的,祂只是由神所出。這樣一來,三位之分別就在同一本性裡得以保存。